泰安市TA-I1-11-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地块名称:泰安市TA-I1-11-02地块
调查单位:山东博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泰安市岱岳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块由农用地(15347m2)和收储地(10283m2)两部分组成,农用地部分只进行过零星的农作物种植,仅存在过一处民居和蓄水池两座地上建筑,民居已于2020年4月进行了拆除,蓄水池为地块上原居民所建,作生活、浇地等蓄水用,目前被岱岳经济开发区做园林绿化蓄水用,其余未利用土地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收储地部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未进行过开发利用。该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工业企业,未曾作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本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第一阶段调查结果表明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场地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