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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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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7

浏览次数:838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3476万于莱阳市莱山路南、海河路西的莱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化工仓储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00平方米,周转化工原料57000m3(含氟硅酸32500m3、氢氯酸18500m3、烧碱6000m3。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目前环评阶段作为备用车间的2#车间尚未建设,考虑到酸碱物料置于同一车间存在安全隐患,故环评阶段设计的液碱储罐目前也未设置、同时氟硅酸、氢氯酸储罐数量也较环评阶段有所减少,但通过增加年周转车辆批次频次(实际的年周转单车次总数不变,只是每次的周转车量数变少,周转周期变短,频次变多而已),完全可以达到环评设计阶段的年周转相应物料量。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45.43平方米,周转化工原料51000m3(含氟硅酸32500m3、氢氯酸18500m3。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5月,潍坊誉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专章》,2021615日,取得了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莱环报告表〔202125号)。项目于202110月开始建设,202211月建成投产,并于20221121日完成该项目的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70682068729447D001Z;于202212月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370682-2023-8-M

3.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总投资34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5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环评文件及批复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一期建设内容的物料(氟硅酸、氢氯酸)储罐与环评及批复相比有所减少,但由于储罐尺寸规格均不变,经比较计算,此变化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反而减少了氢氯酸的储罐大呼吸废气产生量,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吸收塔产生的含酸溶液返罐储存,随物料外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氟硅酸、氢氯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少量呼吸废气、装卸废气以及少量汽车尾气。

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水吸收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卸废气经移动管道收集、水吸收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采取限制车速,厂区绿化等措施。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泵类噪声以及车辆噪声。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验收监测结果

20221118-1119日,山东乾昇检测有限公司对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进行竣工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检测报告》(NO:乾昇(E检)字(2022)第1161)表明

1.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6mg/m3;氟化物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氯化氢、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放口废水中pH值、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限值要求。

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20221121日,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370682068729447D001Z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竣工验收检测结果表明,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的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去向明确,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验收检测期间,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无重大变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批复及有关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的《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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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情况公示

更新时间:2023-02-07 14:36:42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3476万于莱阳市莱山路南、海河路西的莱阳经济开发区,建设化工仓储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00平方米,周转化工原料57000m3(含氟硅酸32500m3、氢氯酸18500m3、烧碱6000m3。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目前环评阶段作为备用车间的2#车间尚未建设,考虑到酸碱物料置于同一车间存在安全隐患,故环评阶段设计的液碱储罐目前也未设置、同时氟硅酸、氢氯酸储罐数量也较环评阶段有所减少,但通过增加年周转车辆批次频次(实际的年周转单车次总数不变,只是每次的周转车量数变少,周转周期变短,频次变多而已),完全可以达到环评设计阶段的年周转相应物料量。一期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45.43平方米,周转化工原料51000m3(含氟硅酸32500m3、氢氯酸18500m3。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实行一班8小时工作制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5月,潍坊誉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环境风险影响评价专章》,2021615日,取得了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对该项目的批复(莱环报告表〔202125号)。项目于202110月开始建设,202211月建成投产,并于20221121日完成该项目的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70682068729447D001Z;于202212月编制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为370682-2023-8-M

3.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总投资34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0.58%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环评文件及批复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一期建设内容的物料(氟硅酸、氢氯酸)储罐与环评及批复相比有所减少,但由于储罐尺寸规格均不变,经比较计算,此变化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反而减少了氢氯酸的储罐大呼吸废气产生量,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吸收塔产生的含酸溶液返罐储存,随物料外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莱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氟硅酸、氢氯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少量呼吸废气、装卸废气以及少量汽车尾气。

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水吸收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装卸废气经移动管道收集、水吸收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采取限制车速,厂区绿化等措施。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泵类噪声以及车辆噪声。公司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限制车速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验收监测结果

20221118-1119日,山东乾昇检测有限公司对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进行竣工验收检测。验收检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检测报告》(NO:乾昇(E检)字(2022)第1161)表明

1.废气

验收检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6mg/m3;氟化物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氯化氢、氟化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放口废水中pH值、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限值要求。

排污许可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要求,20221121日,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91370682068729447D001Z

六、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竣工验收检测结果表明,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的废气、废水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去向明确,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验收结论

验收检测期间,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无重大变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批复及有关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莱阳市康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化工仓储项目一期的《验收监测报告》结论可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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